品!
今早回到工作岡位,大家也對西貢的嚴重車禍議論紛紛之餘,也走過來向我好言相勸,他們知道我喜歡拍照,所以衷心地和我講:「不要學那些師兄在事發現場拍照…」謝謝各位師兄的關心,我當然不會做那些傻事,因為由我正式去學習攝影開始,我已經學會了「品」!
做人要有品德,而攝影也要有「品」,在這裡和大家分享一下何為攝影品德!
- 不應強行拍下不該拍的東西,就算一定要拍,也應該得到別人的同意;
- 不應損壞或意圖破壞妳所拍完的東西,要愛惜公物和花草樹木,當需要移開或移離物件取景後應把物件還原;
- 要清楚場地或會場的守則,不能用腳架或閃光燈時就不要強行利用;
- 當要按下快門時,請想一想被拍者的感受,不是每一個人也喜歡拍照的,尤其是老人家;
- 要有口德,應虛心學習,攝影不是空口講白話,不要過份吹噓,只要是真正懂得攝影,一看便知龍與鳳;
以上是我在這幾年來,所看、所學回來的!對我來講攝影的而且確是很重要,不過想深一層,工作就比攝影更加重要,沒有工作等如沒有攝影。而我也很清楚我們的工作範圍是救火救人保護市民生命和財產的安全,不是娛樂版的記者吧!
PS:相片來源 ON.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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